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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9271 | ||
| 发文字号:长上西政函[2026]6号 | 发文时间:2026-08-24 | |
|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 主题词: | |
| 标题:西火镇高标准农田村级管护员管护制度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8-24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落实《西火镇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要求,切实履行村级管护责任,确保本村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与职责
1.岗位设置:
村委会明确至少1名村干部担任“高标准农田管护员”(以下简称“管护员”),具体负责本村高标准农田的日常巡查与管护工作。村党支部书记为管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2.主要职责:
(1)日常巡查:负责对本村辖区内的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定期巡查。
(2)问题上报:及时发现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3)简易维护:在村委会组织下,参与田间道路保洁、边沟疏通等简易维护工作。
(4)政策宣传:向村民宣传高标准农田管护政策,引导农户参与日常维护。
二、巡查制度
1. 巡查频次:
(1)常规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巡查。
(2)加密巡查:在汛期、秋收前后等关键农时,应增加巡查频次,确保设施安全。
2.巡查内容:
(1)田间道路:检查路面是否平整,有无塌陷、积水、垃圾,排水是否通畅。
(2)土壤改良区:检查是否存在荒、破坏土壤结构或违规施肥等情况。
(3)土地平整区:检查有无塌陷、冲刷沟或违规建设行为。
三、问题处理流程
1.发现问题:管护员在巡查中发现设施损坏或其他问题。
2.分类上报:一般问题(如路面少量垃圾、小范围积水等):应在24小时内报告村委会。严重问题(如道路塌陷、出现冲刷沟、违规建设等):应立即报告村委会,并由村委会立即上报镇政府。
3.协助处置:对于村委会负责处置的简单问题,管护员应协助在2日内完成。对于镇级组织处置的较大问题,管护员应配合做好现场协调与监督工作。
四、考核与奖惩
1.工作考核:管护员的履职情况将作为村级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责任追究:对巡查不到位、上报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导致农田设施损毁、耕地荒芜或出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3.误工补贴: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管护员,村委会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从村集体经济中列支部分费用,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西火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