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镇>西火镇>公开目录>乡镇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46287
发文字号西镇政发〔2023〕18号 发文时间2023-09-20
发文机关西火镇政府 主题词
标题西火镇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东庄村沼气配套设施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9-20

西火镇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东庄村沼气配套设施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西火镇东庄村民委员会

申报的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沼气配套设施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如

一、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东庄村沼气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备设施用地位于西火镇东庄村,土地类别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68.21平方米,图斑号120(该宗地位于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东庄村,宗地边为旱地,东边为旱地,南边为旱地,西边为旱地,勘界平面坐标系依据2020国家大地坐标系),用途为为东庄村村民安全方便提供沼气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该设施农用地备案后只限于作为沼气使用服务广大村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使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面积自扩大施农用地规模否则按法占地查处。

三、设施农用地停止使用后自行拆除,保证将所占土地恢复

四、西火镇人民政府及东庄村委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用地协议约具体实施建设。

五、备案有效期自下发批复之日起5年内有效,到期后重新备案。设施农用地不登记、不发证。

西火镇人民政府

202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