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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5-21 |
发文机关:西火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西火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 “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5-21 |
各村、各站所:
现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西火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关于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
“回头看”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农业大棚改建“私人庄园”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上党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专项清理整治取得的成果,根据《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上自然资发﹝202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大棚房”间题清理整治“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委的具体部署,现对全镇“大棚房”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原有问题是否按政策要求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增问题、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全面深入排査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改,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监督管理,“零容忍”刹住“大棚房”问题反弹。
二、清查整治范围
第一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等非弄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房名义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标准的。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0日)
各村、各站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大棚房”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有关要求、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对照临汾市襄汾县园项目“大棚房”间题,深刻反思剖析,举一反三,专题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做好责任分工,周密安排,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自查自、集中整治(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31日)
各村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农地非农化专项清查整治、卫片执法及日常巡查等工作,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排出的“大棚房”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中发现的设施农业用地改变用地性质问题,卫片执法及日常巡查发现的新增设施农业用地改变用地性质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以30个村为主体,国土所、农业站、畜牧站、派出所等依职能划分做好协同配合,紧紧围绕“大棚房”三类问题,村、逐户、逐棚开展拉网式排查别,建立问题销号台账,务必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根据自纠自查中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进行细致研判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大棚房”题全面清零。对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限期完善手续;对以设施农业用地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省指导意见,立查立改,确保农地农用。对无法完成整改,认定确属“大棚房”问题的,要坚决做到“零容忍”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项目,要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三) 梳理总结上报(5月31日-6月4日)
各村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总结“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情况,对照镇里下发的排查清单,和村级自查清单,及时将排查发现问题情况、整治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及时上报镇政府工作领导小组。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要针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出现。为全面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西火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领导组。
组 长:李 方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王雪刚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王瑞敏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成 员:原程鹏 党委副书记
张彩霞 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王志方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段佳燕 党委委员 副镇长
都 娟 党委委员 副镇长
于慧云 副镇长
赵庆良
董旭兵 西火派出所
宋燕卫 西火国土所所长
冯庆伟 农科站站长
常俊强 畜牧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督导协调全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雪刚兼任。
镇政府领导负责我镇区域内“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组成员负责包片村内大棚房排查工作。各站所主要任务是协同做好本次“回头看”工作,做好整治期间种养殖业标准认定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的排査、信息上报和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站所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深刻汲取临汾市襄汾县“大棚房”问题反弹的惨痛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深切认识到本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回头看”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排查核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解决“回头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作联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领导组成员及各村、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问题查处、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完成好“回头看”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我镇纪委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在镇“回头看”中落实不力,弄虚作假,不按时上报相关工作的村、站所负责人将进行问责。同时,严格落实日报制度,每日向镇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及附表,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各村道要确定一到两名联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站所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全面整改,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假整改行为发生。若“回头看”工作结東后发现存在漏报瞒报或发现原有“大棚房”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反弹回潮、发生新增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负责人一律严肃处理,对失职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完善后续监管。各村、各站所在“回头看”工作结束后,要把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长期坚持,持续抓好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各村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压紧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对设施农业用地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实现常态长效监管,有效杜绝“大棚房”问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