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镇>郝家庄镇>公开目录>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6098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12 |
发文机关:郝家庄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郝家庄镇工作职责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6-12 |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郝家庄镇经济以及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郝家庄镇经济组织发展,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
(三)负责各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做好各村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郝家庄镇以及各村建设管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等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
(八)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