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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098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6-12
发文机关郝家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郝家庄镇工作职责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6-12

郝家庄镇工作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郝家庄镇经济以及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郝家庄镇经济组织发展,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

(三)负责各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做好各村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郝家庄镇以及各村建设管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等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

(八)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