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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52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5-11 |
发文机关:郝家庄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郝家庄镇政务公开工作“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5-11 |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导向管理,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审三校”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本镇镇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 “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三审”:撰稿人一审,单位分管宣传领导二审,分管事项领导三审。
“三校”:撰稿人一校,单位分管宣传领导二校,分管事项领导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发布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发布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加强网络活动管理。单位设立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需按规定向党委宣传部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6.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郝家庄镇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