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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74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4-13
发文机关南宋镇 主题词
标题 南宋镇人民政府领导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2022-04-13

 南宋镇人民政府领导信息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刘志欣(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马小伟(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工作。

  李 鹏(党委副书记):主管政协、政法、统战、司法、信访、团委、妇联、工会、机关;分管党务、宣传、老干部等工作。

  李小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管镇人大工作;分管企业、发改、安全、经信等工作。

  杨彩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全镇纪检监察工作。

  宋彬彬(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党政办、信息、党史办、档案、保密、老干部等工作。

  李 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工作;分管退役军人、环保、民政、消防、劳动保障、能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工作。

  李 枫(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主管宣传工作;分管文化旅游、融媒体、卫计、医保、教科、体育等工作。

  刘肄峰(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扶贫、水利、畜牧、农机、交通、环境卫生等工作。

  文 汇(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住建、统计、农经、工商联、供销社、残联、电力、地震、气象等工作。

  栗志刚(副镇长):分管林业、护林防火、行政审批、招商、审计、税务、金融等工作。

  有关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和临时性事宜,由镇党委、镇政府另行研究指定具体领导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