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镇>南宋镇>公开目录>乡镇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848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24 |
| 发文机关:南宋镇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6-02-24 |
为切实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即日起至农历二月十五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森林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公共秩序与生态环境,根据上级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统一部署,现就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禁放要求
2026年春节假期及复工复产期间(即日起至农历二月十五期间),南宋镇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厂区、施工工地、仓储区域等一律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以开工复工、节日庆祝等任何理由违规燃放。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员工、施工队伍、合作单位及外来人员,严格落实内部管控责任,复工复产前须开展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厂区内是否存在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在此期间,镇政府将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罚;对引发安全事故、森林火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四、倡导文明庆祝方式
各企业要积极践行绿色、安全、文明过节理念,采用电子鞭炮、灯笼彩旗、宣传展示等方式庆祝新春及开工,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整洁的节日环境与营商环境。
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