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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239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2-27 |
发文机关:南宋镇 | 主题词: |
标题:南宋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4-02-27 |
各村、各企业:
《南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南宋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借章)
2024年2月27日
南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长治市上党镇安委会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长上安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南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细化的五十六条具体措施、我市六十条细化措施及我区五十七条细化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南宋镇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重大风险预判和管控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南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刘志欣和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小伟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小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副科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镇人大主席李小峰兼任。
(二)各村、各企业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各村、各企业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统筹推进本辖区、本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任务分工
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长治市上党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各村、各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
2.积极配合区交通、住建、市场、教育、民政、能源等部门参照国家模式统筹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2024年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通过行政审批、考核发证等手段,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矿山企业地面危险岗位和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工。
4.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在厂(矿)区范围内,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 1 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 次),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底前,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完成“三类人员”的全覆盖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推动矿山、危化、建筑、交通、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5.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各企业要聚焦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22〕13号)确定的“六个对标、五个一”目标任务和我区安全生产“6996”工作机制相关内容,围绕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提档升级,坚持不懈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全面开展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强化岗位流程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岗位流程作业标准化。企业要全面梳理各系统岗位,形成岗位工种统计表,以关键岗位工种为重点,充分考虑岗位职责、岗位特点、设备保护、作业环境、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攻关,建立安全、适用、便于操作的岗位标准,推动员工逐渐养成标准化作业习惯;建立完善作业运行流程。企业要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各系统环节的重点工作,按照功能独立、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单元,从准备、组织、运行、过程控制、反馈、持续改进及信息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程序化、程序表单化、表单信息化;建立完善设备设施的管理标准。融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要求,建立完善各类设备设施从采购、入企、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管理标准,配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设备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预判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研判、预警、管控、处置和改进等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预判评估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区级部门月预判、企业周预判、车间(班组)日预判”的总要求,定期预判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全面落实管控措施;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制度,煤矿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从监管的角度加强安全风险动态研判,按照红、橙、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的要求,实行分级预警,有效防范动态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溯源和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定期开展隐患治理溯源和效果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关键问题,要明确溯源分析工作流程、分析方式,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性治理;完善安全隐患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企业按照“述情、析因、追责、明责、治源”五步工作法和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和定预案“五定”原则,制定临时整改措施和长期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源头上分析、系统上排查、根本上整改”的理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针对重大的、重复发生的典型隐患,按照“一月一专题、一年一难题”的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巩固源头治理成效;建立生产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典型安全隐患的追查程序、追查方法和问责形式,及时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设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措施不落实,管控流程不衔接等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升安全保障硬实力。
四是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企业要编制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供日常学习培训使用;建立覆盖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工种)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安全知识题库采用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形式,便于班组员工日常自测、自学等使用;建立完善全员素质提升机制。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与员工薪酬待遇、晋级晋升挂钩,调动员工素质提升的积极性;建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教育和考试平台。平台要具备全员“知识学习、自我评测、信息共享、安全考试”功能,定期组织全员学习考试,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素质,让全员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6.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新制(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定级标准宣贯活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消防等行业领域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工作,2025年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2025年底前,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四)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
7.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国家有关部委制修订完善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2024年6月底前,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梳理覆盖本行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生活全过程和厂(矿)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2024年6月底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集团公司季查、厂矿月查、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要求,各级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频次)。严格开展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上级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9.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体检式”精查,强化源头管控。及时修订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高质量整改到位。
10.各企业要建立健全本辖区(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台账,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信息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配合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及传统泄漏报警与光谱声学报警“融合”试点工作,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2.镇安委办要督促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矿山升级改造、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会同区级科技主管部门,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国有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配合区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区消防救援、住建、公安、教育、卫健、商务、应急、文旅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道路运输和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国家部署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
13.按照省市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由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6月底前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2025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镇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14.镇安委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防”“救”相承、“审”“管”衔接、业务相近的原则,修订完善《南宋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聚焦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5.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16.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7.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明确权责清单,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组织体系,优化消防站点功能布局,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现代化水平。
(九)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18.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组织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镇安委会将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0.持续培育弘扬安全特色文化。围绕“抓安全心理、抓安全思想、抓安全意识、抓安全文化”的“四抓”思路,通过安全书屋、安全讲座的学习思安,安全节目、安全娱乐的文艺颂安,安全体验、安全竞赛的活动倡安等形式,弘扬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和职业精神,打造高识别度的安全文化标识,持续深入挖掘安全生产一线中充满时代特色、饱含正能量的先进典型,选树宣传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感召力强的优秀模范。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创建国家、省和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分析研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将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企业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治本攻坚工作,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并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工作建议。镇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实行挂图作战,加强督导巡查,协调推进治本攻坚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各村、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强化法制思维,完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制定和完善一批涉及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建立健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严格问责问效。镇党委、政府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镇安委会常态化运用“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十必查”、“十查十到位”等工作机制,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巡查,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进展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函告、通报、约谈、曝光。
(六)注重行动时效,及时总结报送。各重点企业要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根据镇安委办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治本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3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