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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576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9-09 |
发文机关:南宋镇 | 主题词: |
标题:南宋学区岗位等级晋升条件公示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2-09-09 |
按照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长治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200号)规定的竞聘条件、程序,于2022年9月9日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并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岗位竞聘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宋海晖 申红光 宋正义 郑原野 申玉田 段斐玉 宋庆富 朱可玉等八位同志符合在岗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现将晋升条件公示如下:
开展本次岗位晋升工作,现将晋升条件公示如下:
1、区人社部门审定批准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为:
高级: 核准职数五级0,聘用人数0,空缺岗位数0;
核准职数六级1,聘用人数 0,空缺岗位数1;
核准职数六级1,聘用人数 0,空缺岗位数1;
中级:核准职数八级10,聘用人数 7,空缺岗位数3;
核准职数九级13,聘用人数9,空缺岗位数4;
初级:核准职数十一级20,聘用人数18,空缺岗位数2;
2、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应在合格等次以上,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凡有一次基本合格或非因公原因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一年以上的不得晋升等级,凡有两次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等次的,可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档次或限制晋升。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期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3、申报晋升同层次上一级岗位等级,要求任现职时间满3年,且有相应空岗。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4日(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南宋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