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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80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09 |
发文机关:南宋镇 | 主题词: |
标题: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3-10-09 |
一、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书写明导致困难的原因,病种,家庭情况,财产状况,残疾情况,家庭成员读书、就业情况,需保障人口。
二、召开支、村委会议根据国家低保政策对申请对象申请书内容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反映。
三、通知拟纳入低保的申请对象向镇政府提供全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现场填写申请表格和家庭财产核查授权书,现场录入信息上传区民政局进行财产核查。等候核查结果报告。
四、核查结果报告下达到镇政府后,镇政府根据报告内容确定是否开展下一步工作。
五、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与村干部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低保家庭人员状况、房屋状况、财产状况及国家低保政策规定必须需核查的内容,并填写入户调查表签字确认。
六、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合法程序,对拟纳入低保的家庭进行民主评议,所有参会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在会议记录签字。民主评议通过的家庭,在所在村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七、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委会出具无异议证明。并收集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读书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社会保障证等相关证件手续的复印件,作为纳入低保的证据和佐证材料,上交镇政府。
八、填写正式审核、审批表。包村领导、干部、村负责人与主干签字报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附家庭财产核查报告报民政局审批。
九、待区民政局调查审批后,开始享受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