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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71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6 |
发文机关:韩店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党建办公室分工及职责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21-08-26 |
党建办公室共有行政编制四名,其中一名兼任主任。各岗位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主任兼岗位一:
1、综合负责党建办公室各项工作,具体负责街道和社区(村)党建工作协调指导。
2、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安排和处理党工委日常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各项工作。
3、加强与基层党(总)支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各村党建方面问题。
4、做好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和以党工委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安排准备和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党委会和书记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意见的执行情况;对党工委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党工委书记的重要批示进行督办、催办,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党工委领导汇报。
5、组织起草党工委各类公文(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通知、信函、干部任免);审核以党工委名义下发的文件。批阅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并提出呈交领导传阅的意见。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二:
具体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武装部等方面工作。
1、纪检监察(巡察)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遵守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本街道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承办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纪检监察案件,认真做好违纪人员的处理工作。
(3)负责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等纪检监察类的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和申诉,并给予答复。
(4)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违纪人员受处理后的回访教育。
(5)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为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2、组织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2)负责抓好街道党工委所属支部党建工作,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员学习系列活动。
(3)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意研究和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经验。
(4)检查基层党组织严格开展组织生活和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的情况及实际效果。
(5)调查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6)负责街道党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党内年报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7)负责指导各党(总)支、社区党委树立先进典型,并收集工作总结及先进典型材料。
(8)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努力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宣传工作
(1)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宣传思想建设的有关指示、要求和工作任务。
(2)负责抓好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好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3)负责抓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重大事件、重大问题及重要节日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做好工作经验、工作成就的对外宣传,全面展示街道的精神风貌。
(4)负责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5)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的个人素质和文明修养。
4、统战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贯执行党的统战、对外侨务、民族宗教、党外人士、非公经济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在街道区域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积极组织各村、社区统战人员服务于辖区基础建设,并借助各村、社区服务载体,为统战成员提供各项服务。
(3)做好街道“三胞”眷属等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与海外亲保持密切联系,动员其积极为祖国统一做出应有贡献。
(4)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关心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在街道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5)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6)重点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7)主动为“私营”、“三资”等非公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老干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政府对老干部的方针政策,扎扎实实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制订老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配合老干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老干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协调处理。
(5)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不断充实老年文化生活。
6、人武工作
(1)负责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领导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民兵组织建设。
(2)根据区人民武装部给予的军事训练任务,落实民兵训练任务。
(3)负责民兵预备役的政治教育,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协调有关企业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工作,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4)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5)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6)负责国防动员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
(7)加强自身正规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战备、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三:
具体负责协调人大、政协、工会、团委和妇联工作。
1、人大工作
(1)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
(3)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
(4)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采用听取汇报、评议工作、执法检查、重点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和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5)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及实事工程、重点工程、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与执行)等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6)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科室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8)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9)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2、政协工作
(1)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定期组织辖区内的政协委员学习时事政治及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协统战理论知识,宣传政协工作,宣传委员事迹,维护委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与辖区内政协委员的联系,负责组织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
(3)负责组织辖区内政协委员按时参加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及区政协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负责组织委员参加街道有关重要会议,同时对重大问题提出协商意见。
(4)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做好各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团结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5)做好本地在外知名人士的联谊联络工作,广交朋友,举荐社会各界新的代表人物。发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本地的社会建设和经济、文化、政治建设出实招、办实事、做好事。
(6)负责组织辖区内政协委员认真撰写提案,也可以委员联名形式或工作室集体形式提出提案。
(7)负责组织辖区内政协委员及文史业务员撰写有关文史资料,完成区政协安排的文史资料征稿任务。
(8)加强与区政协及机关各室的联系,定期向区政协报告有关工作。
3、工会工作
(1)认真宣传落实《劳动法》、《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的方针政策。
(2)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弘扬工作精神,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3)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其它福利事业;
(5)负责工会的经费的收缴与管理。
4、团委工作
(1)加强本辖区团员青年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团的凝聚力。
(3)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4)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在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
(5)推荐辖区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
(6)做好团费的收缴,接转团组织关系及团员注册、年终统计工作。
(7)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等创建工作。
(8)及时掌握和了解辖区困难群体情况,并以街道志愿协会和社区志愿服务站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及社区服务活动。
(9)负责相关信息资料和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10)围绕街道党政中心工作,开创共青团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特色和品牌。
5、妇联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的决议。
(2)组织妇女参加“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3)组织妇女开展培训,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等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
(5)关爱留守儿童,要特別关心、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
(6)用好管好“妇女之家”,因地制宜,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
(7)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培训、工作会议等工作制度。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四:
具体负责编制机构、人事、保密、档案及公文收发、材料拟写知信息编报等工作。
1、编制机构、人事工作
(1)根据区委编办有关规定,负责本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任职管理,为领导掌握各种编制数据及时提供信息。
(2)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负责本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保所、社区服务中心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向街道办下设各机构传达相关政策。
(3)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调配、录用和聘用工作。
(4)根据区有关公务员管理考核规定,负责对公务员的管理与考核.
(5)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公务员队伍的各项培训以及其它专业人员的各种培训。
(6)根据区人社局有关规定,负责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申报备案工作。
(7)负责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工资年报、编制季、年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年报、工资水平调查的报表等等)。
(8)负责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工人以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保密工作
(1)建立健全街道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街道年度保密工作计划。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
(3)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配合上级保密部门开展保密工作检查。
(4)负责街道制作及外单位转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办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计算机、网络和移动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6)协助、督促街道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3、档案管理工作
(1)学习、宣传《档案法》和《保密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档案工作意识,增强保密观念和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2)负责本单位各类归档文件材料的检查、验收、保管。
(3)按期完成业务、文书、设备、会计、声像、实物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对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档案材料质量符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4)收集、整理、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5)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利用、安全保密、库房管理、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管理保管工作,防止泄密和丢失损毁档案事件的发生,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
(7)负责填报和编写上级主管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统计和调查资料。
(8)参加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工作。
4、公文收发工作
负责接收各部门下发的文件,做好相关登记,并请书记进行批阅,交分管领导承办。做好相关文件保存、印发工作。做好文件下发工作。
5、材料拟写、信息编报工作
按时拟写各时间节点的各项汇报材料,拟写领导交办的各项材料。编写、上传各类信息、简报。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