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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2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2
发文机关韩店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韩店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23-12-12

韩店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经济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四宜”新上党。

(三)负责辖区各村、各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主城区以及辖区内各村建设管理监察、计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

(九)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4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808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