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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2-22
发文机关韩店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城乡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2021-12-22

城乡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分重点救助对象和其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40%人员救济、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和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其他对象:包括低收入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因病支出超出家庭收入的贫困患者。

申报需要的材料

1、 个人申请

2、 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3、 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 出院证

5、 新农合住院补偿审核单原件

6、 病人建行账号账号及存款凭条

7、 公示照片及无异议证明(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无需公示)

8、 最新的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