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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1-22 |
发文机关:韩店街道党工委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成立韩店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1-01-22 |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
根据上级要求,为加强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关于成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长上办函[2021]2号),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韩店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辖区内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规定;加强对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指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本辖区内矫正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和案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人员组成
主 任:王泽强 韩店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和旭峰 韩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主 任:牛志信 韩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鲍海波 韩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赵 飞 韩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李爱斌 韩店街道派出所所长
王振兵 韩店街道司法所所长
成 员:申书玲 韩店街道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爱玲 韩店街道联校校长
张敏哲 韩店街道劳保所所长
王建丽 韩店街道卫生院院长
周晓瑜 韩店街道工会主席
马秀红 韩店街道妇联主席
靳 楠 韩店街道团委书记
下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韩店街道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王振兵兼任。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派出所:依据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依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所:根据司法局的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负责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心校:利用教育资源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文化教育、法治教育课程;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未成年人,切实做好其就学等有关工作。
民政服务中心: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居所、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服务。
劳保所:将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列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卫生院:为开展心理矫治和辅导提供资源;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工会、妇联、团委: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未成年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救助、资助、帮助;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措施,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推进阶段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负责落实委员会工作意见及阶段性工作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分析研究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各成员单位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研督导制度。针对社区矫正重点任务重大事项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委员会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抽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及时跟进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确保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