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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343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5 |
发文机关:韩店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韩店街道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21-08-25 |
第二条坚持信息三审责任制度。街道信息公开平台负责同志,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把牢意识形态关;要切实检查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初审。由街道信息公开平台负责同志(简称初审人)负责信息编写与初审,初审人在编写、校对信息的基础上,要把好信息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初步筛选。
(二)复审。在初审完成校对的基础上,由党办主任(简称复审人)对初审通过的信息进行审核与判断。复审人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站在比初审人更高的层次上,以更高的要求来审视信息,形成复审意见后,对信息做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信息所涉及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项审查,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公开规定。
(三)终审。由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对复审通过的信息进行终审。终审主要对信息思想政治倾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最终确定是否进行公开。如果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终审人应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行公开。
第三条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一文三校”制度。
(一)一校。由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信息格式、内容安排等是否符合公开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要更正相应错误。
(二)二校。由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一校后的信息再次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更正文字差错,检查段落安排、图表位置等是否符合公开要求。
(三)三校。由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二校后的信息互相交换通读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信息格式、内容安排、语言表述、文字差错等。
(四)定稿。由街道主要负责领导检查通读后,最终签字确认,由街道信息员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