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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343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8-25
发文机关韩店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
标题韩店街道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21-08-25

韩店街道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坚持信息三审责任制度。街道信息公开平台负责同志,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把牢意识形态关;要切实检查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初审。由街道信息公开平台负责同志(简称初审人)负责信息编写与初审,初审人在编写、校对信息的基础上,把好信息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初步筛选。 

  (二)复审。在初审完成校对的基础上,党办主任(简称复审人)对初审通过的信息进行审核与判断。复审人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站在比初审人更高的层次上,以更高的要求来审视信息,形成复审意见后,对信息做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信息所涉及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项审查,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公开规定 

  (三)终审。由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对复审通过的信息进行终审。终审主要对信息思想政治倾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最终确定是否进行公开。如果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终审人应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行公开 

  第三条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一文三校”制度。 

  (一)一校。由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信息格式、内容安排等是否符合公开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 

  (二)二校。由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一校后的信息再次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更正文字差错,检查段落安排、图表位置等是否符合公开要求。 

  (三)三校。由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二校后的信息互相交换通读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信息格式、内容安排、语言表述、文字差错等。 

  (四)定稿。由街道主要负责领导检查通读后最终签字确认,由街道信息员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