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其他>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公开目录>工作动态>日常工作动态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6-0282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29
发文机关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 主题词
标题关于举办2026年“瑞马迎新春 幸福年货节”活动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1-29

关于举办2026年“瑞马迎新春 幸福年货节”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春节将至,瑞马送福,为抢抓岁末年初消费旺季,丰富年货市场商品供给,结合我区消费市场特点,决定开展2026年“瑞马迎新春 幸福年货节”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一站式购物的便利服务,现将年货节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6年2月2日(腊月十五)至2026年2月16日(除夕)每天8:00至18:00。

二、地点

好人广场、光明路与古桥街十字西北角广场、旧医院(长治驿站门口)、体育广场、向阳街临时便民市场(扶贫超市对面),设立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点),严禁占用车行道。

三、经营项目

年节小商品;传统年货(灯笼、春联、字画等)。

四、摊位办理流程

经营者须在2026年1月27日(腊月初九)至1月29日(腊月十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城市管理上党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为符合规定的经营者办理备案手续,并现场抽取摊位。2026年2月2日(腊月十五),经营户凭临时摊位备案手续进入年货节展位。

五、注意事项

1. 入市经营者不得建设固定设施和构筑物,不得随意乱搭乱建临时设施;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时将垃圾倾倒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每日摊撤地净,并保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2. 严禁销售烟花爆竹。

3. 经营者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需自备灭火器材。

4. 有意者请与城市管理上党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355-808831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