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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98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7-23 |
发文机关: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21-07-23 |
1.承担统筹协调和推进上党经开区建设发展责任,对上党经开区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2.依法经授权或受委托行使区级综合经济管理和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统筹上党经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统筹上党经开区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筹上党经开区开发建设。
3.统筹上党经开区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在上党经开区的各项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工作;负责上党经开区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创新上党经开区运行机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
4.制定并组织实施上党经开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上党经开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上党经开区有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6.依法承担上党经开区规划范围内土地规划、用地计划、土地供应、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重要资源、关键要素的协调管理。开发区内的土地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实施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
7.负责上党经开区企业的经济运行管理、组织编制实施各种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与管理、技术创新与招商引资等工作。
8.依据省、市、区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上党经开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入区项目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管理等工作。
9.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0.统筹上党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开展上党经开区环境保护工作。
11.统筹上党经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接并行使省、市、区依法赋予上党经开区的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12.推进上党经开区对外开放合作,统筹制定上党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精准招商,组织上党经开区重大项目招商;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13.负责上党经开区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干部聘任聘用等管理工作。
14.制定实施人才政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交流服务等工作。
15.制定上党经开区各类融资扶持服务政策;负责财政预决算、财税独立核算、依法组织财政收支;负责国库收支和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16.负责经开区内经济指标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17.统筹上党经开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履行上党经开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18.负责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建并管理开发区建设专家组和法律顾问团,确保开发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19.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派驻上党经开区相关机构的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