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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0085 | |
发文字号:振区统发〔2023〕4号 | 发文时间:2023-08-0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改 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8-09 |
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改
工作实施方案
为响应省市区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三资”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改。
一、成立振兴试验区“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召开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
二、振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工作人员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有不符合省市区“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的,及时向整改领导小组汇报,由振兴试验区分管领导和会计服务中心共同研判后提出整改建议,振兴村依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摸排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
三、振兴试验区整改领导小组和会计服务中心联合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到村,由村级组织进行整改。
四、总结汇报。检查和整改完成后,振兴村党支部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建立整改台账,留存书面资料,以备后续调阅。
五、振兴村支部、村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改工作,自部署动员会议之后,立即实施。对敷衍工作或隐瞒问题不报者,新区党委将给予严肃追责。
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上党区振兴试验区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扎根 党委书记
张建波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会军 党委副书记
王晓静 管委会副主任
刘阳阳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荣石平 综合办主任
张晓明 三农办副主任
田 莉 包村干部
赵 丹 试验区会计
焦忠祥 便民服务中心
孟志强 武装部干事
张剑红 振兴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关国印 振兴村会计
袁松有 郜则掌报账员
牛宇清 向阳报账员
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方案
经过前期村级组织自查自纠和振兴试验区整改领导小组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针对振兴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报账员参加,集中学习省市区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针对村已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参照“三资”管理办法进行整改。能够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危害或影响的,要立即补救,比如物资购入没有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的问题,立即制定了出入库登记制度,由振兴村严格执行。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要书面说明原因。财务工作人员主观有错误或过失的,要做深刻检讨,写书面检查。
三、做好总结工作。整改结束后,振兴村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整理好“三资”管理的书面资料并留存归档,为以后做好相关工作做好铺垫。会计中心也要针对各种问题,进行反省和总结,以便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