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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19 |
| 发文机关:振兴新区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振兴新区管理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步加强对入(返)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的 通 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0-19 |
各单位、各村:
近日,陕西西安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人系同行旅游者,其中5人来自上海、2人来自海口),宁夏银川报告1例核酸检测阳性者。根据通报轨迹显示,上述8人曾在甘肃张掖、酒泉、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和陕西西安等城市旅游。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0月11日以来有甘肃酒泉、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旅居史和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旅居史,且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入(返)区人员,请主动向村、工作单位报告,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乘坐过10月15日MU2165(嘉峪关—西安)航班、K42(敦煌—北京)列车9车厢和10月15日17时—16日在西安唐隆国际酒店居住过的入(返)区人员,请主动向村、工作单位报告,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乘坐过10月9日CA1216(上海—西安)、MU9649(西安—张掖)航班和10月9日16时后在张掖宾馆居住过的入(返)区人员,请主动向村、工作单位报告,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10月2日以来,有上海、西安、海口、银川、张掖、酒泉、嘉峪关、阿拉善旅居史的入(返)区人员,请主动向村、工作单位报告,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出省旅游、出差人员入(返)区后,建议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六、去往高铁、车站等交通场站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记录自己的行程,一经发现与确诊病例有同乘或者接触,及时向去向地所在村、单位报告。
七、振兴重要场所,客栈、宾馆、人才学院要严格游客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发现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值班电话(0355—8217650)报告。
八、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14天内有上述地区入(返)区人员摸排管控登记,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九、请广大居民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接种疫苗的,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十、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长治市上党区振兴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