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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94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8-18
发文机关振兴新区 主题词
标题振兴新区政府网站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8-18

振兴新区政府网站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振兴新区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现制定政府网站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如下: 

  一、由新媒体中心张旭彪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由分管领导刘阳阳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由主管领导张建波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振兴新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依据振兴新区报送的相关信息发布审查表进行最终审核和校对后发布。没有信息发布审查表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