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其他>交警大队>公开目录>工作动态>日常工作动态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5-1204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5-13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主题词
标题上党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5-13

上党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

5 月 11 日晚上 22 时 40 分时许,大队三中队民辅警在辖区体育西街凯德世家广场路执勤时,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 D89***6 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民警发现该车走走停停,行驶缓慢,形迹十分可疑,便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执勤民警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经现场酒精呼吸检测,驾驶人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87mg/100mL,属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上党区立新正骨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据报告显示,张某某康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05.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在今后工作中,上党区交警大队将集中警力加大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此提醒各位交通参与者: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