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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851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13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勿踩酒驾“高压线” 上党区交警夜查酒驾查处一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1-13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拒绝酒驾的宣传语,早已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总是在违法边缘试探。对此,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
11月 8日晚 20 时 54 分,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辅警在 227 省道月华街路口依法对薛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发现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在此,上党区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管你喝了一杯还是半瓶,不管你开了一百米还是一公里,不管你是女司机还是男司机,只要触碰“酒后驾驶”这条红线,上党区交警绝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