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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470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9-01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交警 觉得深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 结果“零点”被查处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9-01 |
夏末秋初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多发时期。针对近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分布面广、时间跨度大等特点,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把酒驾醉驾常态化整治向纵深推进,启动“零点行动”、“凌晨行动”等集中行动,调集精干警力,紧盯零点、后半夜、清晨等重点时段,精准查处、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住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多发势头,创造平安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2年8月31日夜间,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荫城中队民警在荫太线西陕村附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活动。零点时分,一辆小型汽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执勤交警立刻上前询问情况,驾驶员承认自己刚刚喝了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张某某称自己晚上喝酒后,觉得这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酒后驾车了。执勤交警依法对张某某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9月1日0时34分许,闫某某驾驶晋D86***的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经酒精呼吸器检测,闫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在此上党区交警提醒大家,公安交管部门对涉酒驾车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全时段持续予以严格治理,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