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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931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0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主题词
标题上党交警 “头等大事”别忘记,持续严查莫侥幸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08-10

上党交警 “头等大事”别忘记,持续严查莫侥幸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连日来,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全面开展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劝导行动,安排警力在各大路口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教育和纠正,并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骑车上路时要佩戴安全头盔。

    行动中,民警截停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通过口头教育、发放资料、等方式,向驾驶人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等相关规定,同时进行处罚与提醒,树牢“安全头盔就是安全防线”的理念。对于随意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交警纠正其错误佩戴方式,教群众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利用“面对面”的机会,有针对性地向违法行为人宣传相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适时向其宣讲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对驾驶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使驾乘人员从思想上受到警示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据了解,由于夏天,有些骑行者心怀侥幸不想戴头盔,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发生事故时的“保命符”。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骑车佩戴头盔可防止骑行者头部受伤,并且大大减小损伤程度和事故死亡率。

    上党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