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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3088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11-05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区交警大队“四突出”提升民、辅警执法素质和水平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9-11-05 |
创建攻坚阶段,为推进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辅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上党区交警大队结合民、辅警执法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采取“四个突出”措施,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辅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注重执法细节,强化文明执法。要求全体民、辅警熟练、准确地运用执法文明用语,杜绝执法忌语,查纠、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文明礼貌,从小节、从细微之处规范民、辅警执勤执法行为,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求全体队员警容严整、着装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执法规范,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注重宣传教育,坚持罚教结合。要求民、辅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做好换位思考,针对预防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证无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应及时做好安全提示,提醒驾驶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违法驾驶导致各种事故发生。对于未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未系安全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轻微交通违法者以警告和说服教育为主,对严重交通违法者讲明法律规章和利害关系,使之配合执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不满心理,进一步增进警民关系,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三、注重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组织大队民、辅警学习《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简易程序、一般处罚程序操作规程,与日常执勤执法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台帐、档案管理,使得执法案巻、台帐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注重主动热情服务。要求民、辅警在事故处理、执法执勤中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的。注重热情、主动、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为遇到困难的车辆驾驶员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在处理各类事故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