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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3-1033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3-06-19
发文机关交警大队 主题词
标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3-06-19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县公交警字[2013]29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市、县政府“4.27”会议精神,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大队决定从515日至1115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使城乡公交客运和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货运车辆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增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改消除率达到90%以上,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长:贾俊明

副组长:崔名峰   范成斌   裴东斌

  员:各科室、中队第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助理范成斌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科长祁斌泽担任,负责大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车管所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坚决做到聘用合格的驾驶人、使用安全技术合格的车辆、建立合格的动态监管平台(系统),所有客运车辆全部安装和使用安全带、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运车辆凡有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的,坚决做到不出站、不行驶。要督促客运企业在动态监控中发现的所用交通违法行为均比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内部处罚。(车管所牵头制定相关措施方案,收集数据,各路查中队具体落实)

2、车管所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督促对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坚决做到全部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要保证运行时全部在线,不在线时要全部在指定的停车场停驶,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夜间管控制度。(车管所牵头,各路查中队具体落实)

3、秩序科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属地和车属单位落实源头管理等交通安全职责,所有货运车辆、微型面包车要坚决做到安全技术不过关不出车、非法改装不出车、驾驶人疲劳不出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强超硬会;各路查中队要严格查处辖区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督促公交公司、吉安城乡公交客运公司对上国省道和乡村公路行驶的公交车辆清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交车辆超员违法行为。(秩序科牵头,各路查中队具体实施)

(二)开展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道路安全主体责任

4、各路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要突出对县城道路尤其是县城出入口、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隐患排查,要边排查、边整改。2公里范围内,2012年至今凡发生交通事故累计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路段,要实地勘查,查找事故多发的原因,提出完善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的方案,书面报告专项整治办公室,由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报告县政府,并向道路管养部门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各路查中队负责事前排查、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事后排查)

5、秩序科要督促道路建设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凡未进行交通安全设施评价审查和投入使用前验收评价的,一律不准开通运行。(秩序科负责)

(三)监管部门严格履职,落实监管责任

6、安全科要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书面通知道路建养部门;秩序科、各路查中队对客货运车辆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要依法处罚,并通报所属客货运企业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其加强源头管控;各路查中队要重点检查客运车、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货车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闯禁令、违法掉头、强超硬会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科、秩序科、各路查中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车管所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对现有的长途、农村短途客运班线及城际、城乡公交客运线路进行清理整顿,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坚决停止运营。要强化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处罚。(车管所牵头,秩序科、各路查中队配合)

四、设施步骤

第一阶段:从515日至531日为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61日至1015日为隐患排查、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1015日至1120日为验收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责任

各科室、中队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迅速对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细化任务,认真履职,确保取得实效。

(二)隐患排查治理要抓好四个重点

1、车管所牵头,各路查中队配合要强化驾驶员、车辆的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考试制度,加强客运车辆和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督促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各路查中队要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区域和多发时段,进一步依法严查客、货车、微型面包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黑出租”、“黑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严查农用车载客拉人违法行为。

3、各科室、中队要结合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的交通卫生市容“三项治理“双月行动和公安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宣教科牵头,各科室、中队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样、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使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家庭,努力让广大群众家喻户晓,入心入脑,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强化信息上报

大队专项整治领导组将不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科室、中队要在518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联络人、联系电话书面上报大队专项整治办公室,并在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填写附表和文字说明书面形式上报大队专项整治办公室;于119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汇总        月报表

      2、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月工作台账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月台账

 

 

 

201359

 

 

主题词: 道路  安全隐患整治  实施方案

抄报: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抄送:大队各领导

抄发:各科、室、中队           (共印19  留存3份)

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5月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