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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2-0946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2-08-15 |
发文机关: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治理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2-08-15 |
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治理
公路三乱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规范交警执法行为,加强治理公路三乱通知精神,采取措施,切实规范交警执勤执法行为,从治理公路三乱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三乱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公路安全畅通,结合辖区交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结合创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从严治理公路三乱,杜绝辖区公路三乱的目标,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公路三乱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规范交警执法,加强治理公路三乱领导组。
组 长:贾俊明
副组长 :崔名峰 申少平 范成斌 裴东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名峰兼任,成员有王庭郎、李卫东、侯巍、牛卿红、王俊峰等人组成。实施方案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三、规范执法行为,治理公路三乱实施方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中队、广大交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的必要性、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实现全县公路无“三乱”列入大队重要议事日程。大队长是治理公路“三乱”的第一责任人,各中队是治理公路“三乱”的具体落实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签定责任书,确保各项预防公路“三乱”措施落实到位,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及省厅交管局《禁绝公路十五条措施》,提高公安交通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大队要对一线交警开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民警岗位培训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举办讲座、以案讲法、专题考试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使执勤民警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规范路检路查工作,执勤交通民警上路执勤执法,白天必须有中队以上领导带队,夜间必须有大队领导带队,要警容整齐,语言文明,佩带有效证件。无证人员不得上路执勤执法。要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填写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据、不按规定扣留车辆和证件等违纪行为。
4、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协勤人员上路必须有正式交通民警带队,不准单独执勤。
5、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以从严治警方针和“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加强对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的监督和检查。首先,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各单位要抓紧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积极预防公路“三乱”行为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大队公开辖区监督举报电话0355-8086333,公示各种交通违章处理依据和标准,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要结合实际,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对交通管理关心、社会责任心强、公正、正派的社会人员作为特邀监督员,对交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各单位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真心诚意接受监督。对合的意见,要积极采取,认真研究整改措施。
6、坚决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对举报的、新闻曝光的每一起公路“三乱”案件,要认真查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和《关于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和公安部“五条禁令”,坚决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公安队伍,绝不搞下不为例。
7、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广大交警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县道路交通管理的新局面。要摒弃“衙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广大群众关心的交通执法问题,按照要求及时解。要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不推诿扯皮,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要注重工作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