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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85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车驾管业务场所重点区域巡查防控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18 |
为强化业务场所安全管理,保障群众办事秩序,制定本制度:
1.巡查范围与频次:每日对办事大厅、档案室、车辆查验区、自助设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不少于4次巡查,高峰时段加密频次。
2.办事大厅管控:重点检查窗口秩序、设备运行、便民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劝阻插队、喧哗等不文明行为,清理“黄牛”及非法中介,发现异常立即制止并报告。
3.档案安全管理:巡查档案室门窗锁闭、消防设施、温湿度记录,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档案资料无丢失、损毁或泄露风险。
4.自助设备维护:检查自助服务终端、叫号机等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故障,引导群众规范使用,防范操作失误或信息泄露。
5.等候区域巡查:关注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需求,检查座椅、饮水设备、应急药品等便民设施,维护等候区秩序,防止拥挤踩踏。
6.车辆查验区域:核查查验流程合规性,检查场地交通秩序、设施安全,禁止无关车辆及人员滞留,确保查验数据真实准确。
7.周边秩序联动:联合辖区交警、治安部门巡查场所周边道路停车、交通秩序,打击非法揽客、违规停车等行为,营造安全有序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