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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612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7-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2023年公安交警“网络安全月”活动方案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7-19 |
为加强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公安信息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网络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大队结合网络安全工作实际,决定7月份在本大队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网络安全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数字警务室、智慧公安”目标,坚持统一运行网络、统一基础设施、统一数据资源、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安全策略、统一标准规范的“六统一”原则,坚持一切资源化、资源目录化、目录标准化、标准全局化的“四化”要求,积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大力提升大数据基础支撑、数据汇聚融合、警务智能应用、纵深安全防御等能力,切实提高态势感知、预测预警、精准打击、动态管理、服务社会水平、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大队长韩伟任组长的“网络安全月”的活动领导组,负责全区公安交警“网络安全月”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具体组织实施,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组 长:韩 伟
副组长:张 伟 黄 晋 裴东斌
成 员:各科、室、所、队第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副大队长黄晋兼任,副主任由指挥中心冯涛兼任。切实加强公安“网络安全”活动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
三、主要活动
(一)组织网络培训(7月初)邀请区公安信通部门人员对全体民辅警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分两场次进行全员培训)。
(二)自检自查(7月17日—7月23日)全体民辅警以科室为单位自己检查网络安全风险点;各科室负责人与大队领导签订网络风险责任书;全体民辅警签订网络保密协议;所有相关合作、维护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三)巩固提升(7月底)指挥中心邀请区公安信通人员一起到各科、室、所、中队和大队机房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所、中队要清醒认识开展好“网路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观重要论述,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格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实效。各科、室、所、中队要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月”各项工作活动,配合网络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共同保障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