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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42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2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修订)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10-26 |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稿件审核
要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 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二)复审。由股室负责人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二、稿件校对
全部稿件都应由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对校对质量负责。专业校对不低于三个校次。对于重要信息,应在“三审三校”的基础上进行全文书面诵读。
三、本制度由大队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