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6-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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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实施办法》),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切实做好老龄事业各项工作,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长治县老龄系统及时进行了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和贯彻落实工作。该县由县政府副县长史宇荣领导、老龄办牵头,将《老年法》、《实施办法》编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在县电视台游动播出老龄公益标语、县报《今日黎都》专版刊登知识问答,组织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及老龄工作人员,采取知识答题竞赛、咨询答疑、散发宣传单宣传册、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栏、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社区、进村组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全县广大老年人。通过深入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而在全县形成了学法用法、普法守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县政府副县长、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史宇荣同志参加了6月19日的街头宣传活动。(长治县老龄办 李冬 张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