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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时间: 2014-10-21 10:23        大    中    小     

我市2012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2年度单位缴费基数以该单位2011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小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2012年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 ,即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95元,封顶基数为997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两个基数自主选择,即2012年月缴费基数为1995元和3325元。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飞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