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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时间: 2013-07-22 10:34        大    中    小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流产)前一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本条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低于本人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1550元、一级医院1320元。

  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三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3200元、一级医院2800元。

  男职工参保其配偶未参保,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标准为原女职工的50%。

  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实行定额补助:平产补助400元,剖腹产补助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