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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文化馆简介

 时间: 2014-09-24 10:23        大    中    小     

长治县文化馆简介

长治县文化馆于1949年在长治县荫城镇初建,1961年10月由荫城迁往长治市。1971年9月随县城搬迁,易址长治县韩店镇。2008年,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65平方米、总投资2000余万元的长治县文化艺术中心竣工,同年5月,文化馆正式入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了全面改善。长治县文化馆现位于文化艺术中心三、四层,拥有面积700平方米的多功能演艺大厅、300平方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100平方米的舞蹈排练厅,另有音乐室、书画室、服装道具室、创作室、曲艺研究室、自习室、培训室、文化长廊展示等功能厅室,馆舍总面积达到5000余平方米,成为我市首屈一指的文化活动阵地。2011年,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近年来,文化馆始终将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的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规模大、档次高、反响好的一系列节日群众文化;每年“五一”、“五四”、“八一”、“重阳”等重要节日举办各类专场文艺晚会20余场;每年夏天举办一届消夏广场文化艺术节,艺术节每周五晚举行,历时3月有余,至今已连续举办了十一届;每年深入农村山区免费送晚会20余场,直接受益群众2万余人;每年开办的舞蹈、音乐培训班已累计培训人员3000余人;近年来编排的潞安大鼓、八音会等节目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奖项20余项。文化馆已成为引领全县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的领头雁和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