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09-2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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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特种垃圾管理中心
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3.《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
二、收费项目
1.名称:医疗废物处置费
2.依据:《关于核定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的通知》(长价费字[2007]33号)
三、服务单位信息
1.名称:长治市特种垃圾管理中心
2.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
3.联系电话:0355—2181613